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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房地产政策一览

发布时间:2011-11-20

一、 石市限购令 本市户口限3套房
2月19日,在国务院有关调控房地产的“新国八条”出台后,石家庄市的“限购令”也随之应声落地。细则要求,自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购买住房前,购房人持有有效证件到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对其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进行核实。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持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具体政策细节由石家庄市房管局制定。
二、石家庄出台“一房一价”细则
5月,我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价检【2011】1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石家庄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令规定要全面推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的落实,确保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一房一价”,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 购房落户:户籍大门“敞开”史上最松落户政策
(1)省内人员城区购房可落户 打工6个月可落户
     3月份,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台了《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城市化进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说明凡在省会县城以上城区(含小城镇)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申请登记为城镇户口,免受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在石家庄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及完税凭证(对于政府减免税收的,要提供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在石家庄市区或县(市)城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具相关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在石家庄市区或县(市)城区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劳动合同、暂住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落户手续。在石家庄小城镇务工、经商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暂住证及相关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另外,户口迁移受理、审批正常情况下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与以往相比,时限大大缩短。
(2)无固定住所人员分四种情况落户:人才落户、单位集体落户、公共地址落户、借住亲属家
    依据新的户籍政策,对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各地公安机关将通过才落户、单位集体落户、公共地址落户、借住亲属家这四种途径为其解决落户问题。人才落户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立户条件。在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设立家庭户。凡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对已结婚的,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人才交流中心地址立为家庭户。
    单位集体户则进一步降低单位集体户设立和落户条件。但具有一定的设立条件:单位需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宿用房;落户人员达到10人以上;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落户条件也出台了相应的标准:对于本地无直接亲属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户口可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对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可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建立家庭户。
公共地址落户是公安派出所设立公共地址,建立集体户和家庭户。对不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也不符合人才交流中心和单位集体户地址落户的,以及租住房屋的,可在就业、经营、投资地公安派出所的公共地址上落户。公共地址集体户由公安派出所统一管理户口簿;公安派出所与公共地址落户人员要签订《约定书》一式两份;《约定书》式样由市公安局统一规范,各分、县(市)局制发,在《约定书》上公示公安派出所。分(县)公安局及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借住亲属家则凭户主房产证和户口簿、房主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户口迁入。
 
四、 首套房
(1)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 石家庄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30%
      由于持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三类保证金存款纳入准备金缴存范畴等政策的实施,各银行普遍很缺钱,很多银行悄然上调了首套房贷的利率,或者提高了放贷的门槛。石家庄各银行上浮幅度不等,一般为10~30%,最低5%,房贷收紧的步伐再次加速。
                         
五、二套房
(1)首付款比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2)二套房房贷利率上调10%
(3)石版限购令,外地人限购二套房
     石版“限购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则对外地人来石购房作出详细规定,规定指出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五区、高薪区范围内购房。    
 
(冀兴房地产葛林)